제1장총칙
제1조(목적)
本服务条款旨在规范会员使用DIU整形外科(以下简称“本公司”)提供的互联网相关服务时,会员与本公司之间的权利、义务、责任等基本事项,以及使用单一ID和密码时的使用条款和程序。
第二条(条款的生效及变更)
① 本条款适用于所有希望使用本服务的会员。但对于已在DIU整形外科网站注册的会员,本条款与使用条款一并适用。
②本条款内容将在服务画面上公布或以其他方式通知会员,于同意的会员注册服务时生效。
③ 公司认为必要时,可修改本条款。公司修改条款时,将在生效日期前(2)天,以与第15款相同的方式,向会员通知变更内容,并明确变更日期及变更原因。但,如果变更对会员不利,则将在生效日期前(30)天通知,并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会员进行个别通知。(如果由于会员未提供联系方式、变更等原因,导致个别通知困难,则本款中的通知将被视为个别通知。)
④公司根据第3款规定,将变更后的条款通知或告知会员,并告知会员,若会员在变更生效日前未明确表示拒绝变更,则视为会员同意变更;若会员未明确表示拒绝变更,则视为会员同意变更后的条款。会员不同意变更后的条款时,可以停止使用服务并解除使用协议。
第3条(除条款和条件以外的规则)
本条款未尽事宜,适用电气通信基本法、电气通信事业法及其他相关法令的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详细服务使用指南。
第二条(术语定义)
①本条款中使用的术语定义如下。
会员:访问本网站并同意本条款及细则,获得ID(唯一编号)及密码的客户。会员资格及权限将根据网站进行单独管理。
ID(唯一编号):由会员自行选择并经公司认可的英文字母及数字组合,用于识别会员及使用会员服务。每位会员仅限发行及使用一个ID。
密码:会员自行设定的字母和数字的组合,用于保护会员的信息。
操作员:由公司选出的负责管理整体服务并确保顺利运行的人员。
暂停服务:在正常使用过程中,根据公司规定的一定要求,在一定时间内暂停提供服务。
②本条款中使用的术语定义,除第1款规定外,均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服务特定准则的规定。
第二章 服务使用协议
第五条(使用协议的成立)
① 客户在申请使用时,对“您是否同意上述条款?”的问题点击“同意”按钮,即视为客户同意该条款。
②服务合同于公司批准客户的使用申请时成立。
第六条(使用申请)
使用申请是通过在服务的用户注册画面的申请表中填写以下信息来进行的:姓名、ID(唯一编号)、密码、地址、手机号码、固定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
第七条(使用申请的批准)
公司将批准如实填写第六条所规定信息的客户的服务使用申请。
第八条(使用申请的批准限制)
① 公司可能不批准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申请。
– 当服务提供在技术上无法实现时
- 如果您使用假名或他人的姓名注册为用户,
– 如果您申请时缺少或使用了错误的用户注册信息
- 如果申请的意图是扰乱或妨碍公共秩序或公共道德。
– 曾根据第24条第2款规定丧失会员资格者。但丧失会员资格一年以上,经公司批准可以重新加入者不在此限。
- 不满足其他公司规定的申请条件
第九条(合同条款的变更)
会员申请使用时所提供的资料如有变更,会员必须以本公司另行指定的使用方法表格及方式进行更正。
第四章 服务使用
第十条(服务使用的开始)
① 公司于会员的使用申请获批准后开始提供服务。但部分服务于指定日期开始提供服务。
②因公司业务或技术原因导致服务无法启动时,将在网站上公告或通知会员。
第十四条(服务使用时间)
① 原则上,本服务全年1天、每天24小时开放。但因业务或技术原因,或公司为运营目的而确定的期间,可能会暂时停止服务。届时,公司将提前或事后通知。
② 公司可能会将服务划分为一定范围,并针对每个范围分别设定可使用时间,届时将另行公告具体内容。
第十二条(服务的变更及暂停)
① 公司可以根据第22条规定的方式,将变更后的服务内容及提供日期通知会员,从而变更并提供服务。
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限制或暂停全部或部分服务。
– 因施工等不可避免的情况,例如服务设施维护
- 如果会员干扰公司的业务活动。
– 因停电、设备故障或使用量激增而影响正常服务使用时。
– 因公司各种情况,如与服务提供商终止合同等,无法维持服务时。
- 发生自然灾害、国家紧急状态等不可抗力事件
③ 公司根据第2款规定发生服务中断时,应按照第22条规定的方式通知用户。但是,由于公司无法控制的原因(例如,磁盘故障、系统停机等非因运营商的故意或过失造成的)导致服务中断,无法提前通知的情况除外。
④因服务变更或暂停而产生的任何问题,本公司均不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会员关于电子邮件的义务和责任)
① 公司可向会员逐个网站提供电子邮件服务。公司不编辑或监控会员的电子邮件内容,每位会员应对其电子邮件内容负责。
② 会员不得通过公司邮箱发送淫秽或煽动性内容、垃圾邮件、滥发邮件、连锁信件等、或鼓励传销、或发送损害他人利益或违反公共道德的邮件。
③因违反本条款第2条规定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会员承担,且在此情况下,公司可将会员的ID(唯一编号)及PASSWORD(密码)提供给调查机关。
第十四条(会员关于短信传输的义务和责任)
① 我们可能会向会员发送短信以安排预订。但这可能会在征得会员同意后受到限制。
第十五条(信息的提供和公告的发布)
公司在运营服务时,可能通过电子邮件、邮寄信件、短信(彩信)等方式向会员提供与公司预订服务相关的信息。
第十六条(帖子或内容的删除)
① 公司判断会员在服务内发布或传送的内容(包括会员之间的传送)符合下列任一情况时,可在不事先通知的情况下删除,且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 如果内容诽谤或中伤公司、其他会员或第三方并损害其声誉。
- 传播违反公共秩序和道德的信息、语句、数据等时
- 如果内容侵犯了公司的版权、第三方版权或其他权利。
- 在第2条规定的详细使用指南中,超过公司规定的发布期限时。
– 如果内容与公司提供的服务无关
– 如果您发布不必要的或未经授权的广告或宣传材料;
- 判断违反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或公司准则等的情况。
② 公司可另行制定并实施与发帖相关的详细使用准则,会员必须按照该准则对各类发帖(包括会员之间留言)进行登记或删除。
第十三条(帖子的版权)
① 会员在服务内发布的帖子(包括会员之间传送的帖子)的版权归会员所有,公司有权在服务内发布该帖子。
②未经发布帖子的会员同意,公司不得将该帖子用于其他目的。
③对于会员在本服务内发布的内容侵犯他人著作权、程序著作权等,本公司不承担任何民事或刑事责任。如果本公司因会员侵犯他人著作权、程序著作权等而收到第三方的损害赔偿请求或其他异议,会员应尽力向本公司进行赔偿。如果本公司未获得赔偿,会员应承担本公司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害赔偿责任。
④ 会员注销会员资格或因正当事由被注销会员资格时,公司可删除该会员发表的帖子。
⑤本公司创作的作品,其版权归本公司所有。
⑥ 会员不得将通过本服务获得的信息用于加工、销售等商业目的,或将在本服务上发布的信息提供给第三方使用。任何侵犯版权的行为均应遵守相关法律。
第四章 会员经理职责
第十九条(公司的义务)
① 未经会员同意,公司不会向第三方披露或分发在提供服务过程中知悉的会员个人信息。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相关机构出于调查目的要求披露的情况,或信息通信伦理委员会的要求等法律规定需要经过正当程序的情况除外。
② 在第1款的范围内,公司可以在未经会员事先同意的情况下,出于业务目的,统计并使用全部或部分会员的个人信息,并为此目的向会员的电脑发送Cookie。此时,会员可以更改电脑上使用的浏览器的设置,拒绝接收Cookie或发出接收Cookie的警告。因Cookie设置更改而导致的服务使用情况发生变化,会员应承担责任。
③ 公司收到会员关于服务的投诉时,应迅速处理。若难以迅速处理,公司应在服务屏幕上公布原因及处理日程,或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会员。
④会员因公司提供的服务而遭受损害时,公司仅在该损害是由于公司的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情况下才承担责任,且责任范围仅限于一般损害赔偿。
⑤公司遵守《信息通信网利用促进及信息保护相关法律》、《通信秘密保护法》等与服务运营及维护相关的法律法规。
第二十一条(会员的义务)
① 会员在使用服务时不得实施以下行为。
- 申请或变更会员资格时输入虚假信息,或窃取或非法使用其他会员的ID和密码。
– 未经公司事先同意,复制、分发或商业使用通过公司服务信息获得的信息的任何行为。
– 损害他人名誉或造成不利的行为
– 在公告栏等处发布淫秽内容或链接到淫秽网站
– 任何侵犯公司版权、第三方版权或其他权利的行为。
– 向他人传播违反公共秩序和道德的信息、文字、图形、声音等的行为。
- 注册或传播感染计算机病毒的数据,导致与服务相关的设备故障或信息破坏或混乱等。
- 故意破坏服务运行或传输可能影响服务稳定运行的广告信息,或违反接收者明确拒绝接收此类信息的规定。
- 冒充他人或者虚假陈述与他人关系的行为。
- 收集、保存和披露其他会员的个人信息
– 为了给自己或他人带来经济利益或者给他人造成伤害而散布虚假信息的行为。
– 涉及金钱的赌博或投机活动
– 安排卖淫或传播中介性行为的信息的行为。
- 通过不断发送令他人感到羞耻、厌恶或恐惧的言语、声音、文字、图像或视频来干扰他人日常生活的行为。
– 更改服务上发布的信息
– 传输或发布相关法律法规禁止传输或发布的信息(包括计算机程序)。
- 冒充或伪装成公司员工或操作员或盗用他人姓名发布或发送电子邮件。
– 发布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任何包含软件病毒或其他计算机代码、文件或程序的材料,这些材料旨在干扰或破坏计算机软件、硬件或电信设备的正常运行。
– 骚扰其他成员,例如跟踪
- 其他违法或不公平行为
② 会员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条款的规定、服务上使用指南和公告以及公司的其他任何通知,不得从事任何其他妨碍公司业务的行为。
③ 除公司正式认可的情况外,会员不得利用本服务从事商品销售等商业活动。尤其禁止会员进行黑客攻击、通过广告牟取暴利、通过色情网站进行商业活动或非法分发商业软件。公司对违反本条款的商业活动造成的任何后果或损失,以及被相关部门拘留等法律行动不承担任何责任。会员应对因上述活动造成的损害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④ 会员注册使用服务时,必须提供与事实相符的完整信息(以下称“注册信息”)。
⑤会员注册信息如有变更,应及时更新。如会员提供或更新的注册信息不准确,或会员有本条第1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公司可依据本服务条款第24条规定限制或暂停该会员使用本服务。
第二十条(会员ID(唯一编号)及密码管理的义务和责任)
① 会员使用网站内的服务时,必须彻底管理自己的会员ID(唯一编号)和密码。
② 因会员ID(唯一编号)及密码的管理疏忽或不当使用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会员自行承担,因系统故障等公司原因而产生的任何问题均由公司承担。
③为确保会员个人信息的安全,公司建议每三个月更改一次密码,并提供技术措施支持。因此,会员可以每三个月更改一次密码。
④会员不得将自己的ID(唯一编号)及密码提供给第三方使用。若会员发现自己的ID(唯一编号)及密码被盗用或被第三方使用,应立即通知公司,并遵照公司指示(如有)。
⑤未经公司事先同意,不得更改会员ID(唯一编号)。
第八条(致成员的通知)
① 公司通知会员时,可以通过会员注册的电子邮件地址或短信进行通知。
② 公司向不特定多数会员通知时,可以通过在服务公告栏等处发布公告等方式进行个别通知。
第二十二条(用户个人信息保护)
公司致力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保护会员的个人信息,包括会员注册信息。会员个人信息的保护受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个人信息保护政策”的约束。
第二十三条(个人信息的委托)
本公司原则上自行处理和管理所收集的个人信息(以下称为“工作内容”),但必要时,本公司可能会将部分或全部工作内容委托给本公司选定的公司。
第五章 会员资格的取消及使用限制
第二十四条(会员资格的取消和使用的限制)
① 会员希望解除服务使用协议时,必须通过网站或者公司指定的其他方式向公司提交解除协议申请。
② 如果会员未履行第十九条规定的会员义务,公司可以立即终止服务协议或暂停使用服务,而无需事先通知。
③ 即使会员签订了服务协议并获得了ID(唯一编号)和密码,公司仍可以根据会员的资格限制其使用服务。
④ 对于注册会员后10年内未使用服务的会员,公司可以通知其询问服务使用意向,若在公司规定的期限内未答复,公司可以解除服务协议。
⑤ 会员可以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对公司根据本条第2款及第3款采取的行为提出异议。
⑥ 如果公司判断本条款第5条的异议成立,公司将立即恢复服务的使用。
第二十五条(短信传输的使用限制)
①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能会暂时停止短信发送服务。届时,公司将提前通知客户。
– 如果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韩国互联网振兴院或公司客户中心收到客户发送(非法)垃圾邮件的报告,公司可能会暂停向客户提供两个月的短信发送服务。
- 如果在暂停使用后再次发生相同行为,公司可能会禁止客户使用短信发送服务。
② 会员可以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对公司根据本项第1条采取的行为提出异议。
③ 公司判断本条第2款的异议成立时,公司将立即恢复服务期间的短信传送服务。
第十八条(禁止转让)
会员不得将其使用服务的权利或其他合同地位转让或赠与他人,帖子的所有权利和责任(包括版权)均属于发布帖子的会员。
第六章 损害赔偿等
第十九条(损害赔偿)
① 会员违反本条款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时,违反本条款的会员应当赔偿公司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② 会员在使用本服务时,因违反本条款或存在违法行为,导致公司收到来自会员以外的第三方的损害赔偿请求或其他异议(包括诉讼)时,会员应自行承担责任和费用向公司进行赔偿。如果公司未获得赔偿,会员应赔偿公司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第二十八条(免责声明)
① 因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公司不能提供服务的,公司免除提供服务的责任。
②因会员的过错而导致服务中断时,公司不承担责任。
③公司对会员因使用本服务而产生的预期利润损失,以及因通过本服务获取的信息而造成的任何损害不承担任何责任。公司对会员在本网站发布的信息、资料或事实的可靠性或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
④公司没有义务介入会员之间或会员与第三方之间通过服务产生的纠纷,也不负责赔偿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第二十一条(管辖)
① 如果公司与会员之间因使用服务而发生纠纷,公司和会员将尽真诚的努力解决纠纷。
②如纠纷未能按本条第一条规定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依据民事诉讼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